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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的评价,代理律师的评价标准

  1. 偶尔看到一些“无良律师”,你还会相信律师吗?

偶尔看到一些“无良律师”,你还会相信律师吗?

偶尔看到公权力人员***,偶尔看到司法人员枉法裁判,偶尔看到...你是选择继续相信,还是从此愤世嫉俗,其实你不用问,你只需要自己,当事情真的发生后,再遇到问题,你是否会依然找上述机构或人去寻求帮助,答案自然揭晓。

作为一个从业近三十年的检察官,见过的律师太多了。

据我所知,律师的队伍既不是“高大全”,也不尽是“娄阿鼠”。就像警官、检察官、法官的队伍中既有杰出的人才,也有庸碌的人物,既有舍生取义的英雄,也有蝇营狗苟的小人一样,律师也是良莠不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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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伟人曾经说过,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套用伟人的话说,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好人和坏人我们不能因为有许多好人就轻易的相信每一个人,也不能因为有坏人就随易的怀疑每一个人。

我遇到那些品行不端的律师,不会把他当作一回事。如果是在法庭上相见,该说的话我说到就是了。平时,大家互不打扰。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也有很多我们所尊敬的律师,他们正直善良敬业,虽然许多时候我们会在法庭上交锋,这都是各尽其职,互相都能理解。正因为他们尽责敬业,所以才赢得了检察官的尊敬。检察官与这些律师之间也会有很深的私人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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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检察院有时也会组织公诉人与律师的对抗演练。我们在组织各种业务竞赛以及案件复查中,也会邀请律师参加,请他们做评委。我们还会邀请那些专家学者律师为检察官们授课。可以说,检察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也离不开律师的支持和帮助。

英国大律师、***官、政治家、哲学家、英皇掌玺大臣——弗朗西斯科 . 培根在《人生论》一书的论律师一节,开门见山地说: “替他人打官司是件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就是民主、法治、文明国家大律师、***官、政治家、哲学家培根对律师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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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看原著!

身为律师,搞出这样一个无厘头题目,让大家来攻击律师,真的好么?“无良律师”对应的是“有良律师”还是其他?有良和无良又该如何区分,又应该由谁来区分。律师作为为一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很难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认可,也就是说,律师这个群体总会受到来自对方当事人一方的攻击。任何一个律师都有可能被贴上这种标签。作为律师再为这个群体贴上标签,真的不好。

律师绝大多数是有职业操守的!而且司法局对律师管束亦是严格的!当然也有极少数“害群之马”的存在!毁了律师的信誉!

我认识一个王律师。他曾代理一个外地当事人的案件。当时,当事人有所犹豫!他谎称是法院民庭庭长!当事人就放心与他签了代理合同,且收费相当高!

过了很久,因为立案条件不够,迟迟没能立案!外地当事人又联系不上王律师。

当事人后来到***落实民庭庭长并非姓王,同时王律师亦不“现身”!当事人到司法局投诉王律师!司法局领导***地批评了王律师!王律师亦将代理费退还了当事人!

极少数律师主要是夸夸其谈!夸大了自己的作用!让当事人没有风险准备!其实“诉讼有风险”!胜败皆有可能!

总之,负责任、高水平的律师是绝大多数!是值得信赖、托付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