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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劳动***

  1. 劳动仲裁以及法院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产生的费用,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吗?法院支持吗?
  2. 发生劳资纠纷后,律师帮助无良企业打赢官司,该不该骂律师?
  3. 走过场律师,真实存在吗?你遇到过吗?

劳动仲裁以及法院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产生的费用可以败诉承担吗?***支持吗?

一般来讲,应该看你在仲裁请求里有没有律师费有败诉方承担。

如果你在仲裁请求中提出请求,那么***支持的话就会在仲裁中体现出来

如果没有提出,那么***不会支持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代理律师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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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而言,律师费是由自己承担的;除非对方同意

2、一般民事纠纷中,如果事前有约定发生***律师费由违约支付,那么***就会支持;或者知识产权***案件中,***会支持。

3、劳动仲裁没有这种规定,以后是否有这种判例或者法律规定,难说,可能性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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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不支持律师费。但是在深圳一个地方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败诉,可以按照败诉比例承担劳动者的律师费,一单为5000元封顶。可以通过合理拆分诉讼的方式获得尽可能多的补偿。反之,如果用人单位胜诉,律师费自行承担

发生劳资***后,律师帮助无良企业打赢官司,该不该骂律师?

我的是劳动争议工伤案子,我是原告。最初,我对单位的律师没啥感觉,谈不上好影响和坏影响。因为我知道他不是维***律公平和正义的,维***律公平正义的是法官。律师是拿钱办事,单位请律师很正常,律师是要维护单位利益,肯定是站在单位一边。我作为原告劳动者,是没有权力左右或影响到单位律师。所以,我是不需要考虑单位请什么样的律师的。倒是单位逃避责任,对我不管不问,感到很是郁闷。我倒很想与单位律师沟通,也准备作些让步,希望早点解决问题,避免长时间耗下去。却不想到,结果不尽如意。我越是不想耗时间,越想早点解决,单位及其律师就越是想拖延,妄图把我耗死。工伤案子,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强制执行,2年多了,还没整完。前些天,网上看到一篇律师文章。才恍然领悟劳动争议案子中,事实清楚证据充争,单位律师绝大部分都是***用拖延战术。拖延诉讼,意图耗死劳动者是单位律师的惯用手段。法律没有禁止,也没有相应的明文规定。真的是无语了,也真的很是无奈。

律师帮无良企业打官司,那是他的工作。无良的是企业,与律师无关。证明企业无良,你还得要拿得出证据,证明企业违法行为。但律师帮无良企业打官司,也应该守得住底线,在合法的基础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给企业出馊主意,不能***违法,助纣为虐,坑害劳动者。无良企业是狼,无良律师是狈,无良企业+无良律师就是狼和狈的组合。狼狈为奸了,企业和律师的名声都不好了。当然,这里不是指所有企业和律师都坏的,大多数都是好的。我的案子一审开庭前,单位律师曾对我说:“不要他们律师想得那么坏”。结果,法庭上无所不用其极,睁眼说瞎说,居然否认安排我工作的上司(部门经理)是公司职员,声称公司没有这个人。并阻止庭上人事经理发声确认。庭审法官也不询问。单位律师[_a***_]关系也挺广,硬生生将我拖到二审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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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律师我也想骂,但我觉得骂律师,毫无意义,也没有必要。更重要,更关键的是理清事实,找出有力证据,坚持上诉,***,投诉才是正途。

律师帮助无良企业打赢官司,该不该骂律师呢?个人认为,律师作为提供法律服务专业人员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不应该被骂,还应该被表扬。你自己与其在这骂律师,倒不如反思一下自己为什么会输掉这场官司,否则下次你还是会输。

从总体上来说,我们国家目前的劳动合同法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更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因此总体上法律规定是对你有利的。其次你说是因为公司拖欠你的工资才和公司打官司,根据我的经验,现实中这种案件绝大多数都以劳动者获胜而告终。因为你只要能够提供之前的工资发放记录就可以证明哪几个月公司没有给你发放工资。工资要想推翻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已经给你发过那些工资了,如果证明不了***就会判决公司败诉。

根据经验,你索要工资败诉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对方律师提出了时效抗辩。根据法律规定,要工资必须要在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结束以后一年内提起仲裁才可以,如果超了一年对方律师又提出了仲裁失效的抗辩,那么***就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了。

综上,骂对方的律师没有任何技术含量,有这时间你还不如去反思一下自己输在哪里,如果以后再碰到类似的情况怎么才能赢,这才是正事。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对此,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和瀛和律师机构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段海宇律师回复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在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主张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可,也就是说在劳动者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无需证明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只需要主张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报酬即可。

二、在劳动者尽到第一条的证明证明责任并主张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其已经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就会被认定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根据前面两条的分析,在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中,劳动者的举证证明责任是很低的。因此,题主是不是刻意用“重金聘请”等字样隐射律师呢?各位网友您认为呢?

四、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因此,除非是用人单位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劳动案件中的律师也不能披露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知悉的对委托人不利的信息,这是律师的起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试想如果你想委托人,你愿意你的律师披露对你不利的案情吗?

你守法了吗?

法律是用来约束大家伙的,任何一个事情都有其两面性,法律也不例外,法律的两面性个人觉得应该是守***得到保护、违***受到制裁

题主先给企业定一性~~无良企业,如果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而且拿不到的话那么劳动者对企业肯定不会有好的看法,个人觉得从心情上能够理解,也仅此而已。作为一名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你应该问自己一下~~你守法了吗?你肯定会说,干活拿工资天经地义,如果这样还不算守法,什么样算守法。其实个人认为这个想法不够全面。当然,干活拿工资天经地义,但是,劳动法律还规定了许多劳动关系相关的附随的权利义务,比如~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手上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应该不会发生拖欠工资还拿不到的情况。

律师是法律工作者,是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一类人,他代理案子不会只听当事人的陈述,更多的是以证据材料内容为主,因为证据材料才是最真实的,最有利于帮助法庭查清案件事实的。

即便是企业真的无良,那么作为事件中的劳动者也要思考一个问题~~企业为什么无良,还底气十足?是劳动者不守法而给了企业无良的底气,法律规定~~入职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你签订了吗?入职必须缴纳社保公积金,你缴了吗?等等,法律给大家伙设定了权利义务,你不享受权利那么就不要怪这怪那了。而且,你说企业无良,但是如果你输了官司的话还说企业无良那么恐怕他就不太合适了《纯个人观点》

当然不该骂律师,凭啥骂律师?一般情况下,原被告都请了律师,难道败诉的一方就可以骂胜诉一方的代理律师吗?

法眼扫描执业近30年,各种各样的案件代理了不少,胜败都有,总不能经常挨骂吧。

就进入2020年来说吧,因为疫情的影响,一些公司解聘了一些员工的劳动合同,有的公司降低了员工的薪酬,被员工告到仲裁委

题主所说的公司花重金的可能性不太大,一般都是让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法眼扫描团队今年已经代理了不下10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其中有2起是集团诉讼,一个12人,一个15人,法眼扫描团队代理的都是用人单位。

败诉的比例还是超过了一半,毕竟仲裁员大都是偏向员工的。

在仲裁开庭的时候,员工的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竟然让企业提供;还有的案件是员工当庭播放手机录音,有的案件员工当庭修改诉请,不一而足,基本上都能得到仲裁委的同意。

走过场律师,真实存在吗?你遇到过吗?

走过场的律师,遇到过我因为女儿疫苗接种扎成癫痫生活不能自理智力低下,医院多重错误不与赔偿,被定为无理***,盘两年冤狱,当时我家属找一个律师在法庭上连侵权责任法都不敢提一下如果她能在法庭上读侵权责任法的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八条,法官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定我有罪的,因为有她一个不负责任的律师反而对我不利,如果没有律师刑事案件完全可以从新开庭审理只要开庭我就有机会,可是因为这个走过场的律师我的申诉之路走的何其艰难。太坑人了。

你所说律师走过场,确实存在,但我对该问题有以下观点表述:

一是我理解有些律师为了收入,不管业务大小,费用多少通吃,不管有没有时间去完成所接这些诉讼没有考虑,谈不上认真研判案情,只有草率应对诉讼,或诉讼时间错不开就只委派其他人完成此项工作,这应该是占比率不少。

二是有些律师本身实际业务水平欠缺,人家尽了力,没达到你期望要求,在律师行业里不一定所有律师业务能力强,能力大小参差不齐这是正常现象,在加之有些律师有专业偏好,你不满意,这就是你没有选择好。

三是多数人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很热情,谈起你的案件很简单,没得问题,这个事你就放心吧,一旦交了费就是判若两人,这种现象还不少。

四是有一种律师,原告和被告两头吃,左右逢圆,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最后我建议律师们只要是收了费,不管你收多少,就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得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如因收多少费来决定服多少务,我个人理解就是纯为了钱,你认为费用太少或没达到理想费用就不应该接收委托请求,否则,有损律师声誉,到最后臭名远扬,得不偿失,随也不敢找你打官司。

***指定律师100%都是走过场律师,付费律师稍好一些,其实想想还是法官有时说得对,有一次一中院法官对我说: 无论你什么官司,请律师都白搭,白花钱,作为当事人自已做了什么没做什么心里会没数吗?[_a1***_](律师)还会比你更清楚?

我已经见过两个坑人的律师,一个是为了诉讼费故意让委托人无理反诉自诉人诬告陷害,一审宣判自诉人无罪后,自诉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一个是帮对方打官司坑了委托人,导致集资诈骗嫌疑人打赢了民间借贷官司。

这样的律师最终也只会成为冷板凳律师,混到没饭吃。

律师行业的竞争压力非常大,律师的名声和案源是靠知识+经验+时间积累起来的,走过场律师虽占得一时小便宜,但对职业生涯影响是非常大的,久而久之没有律所会用这样的律师,律协和司法局接到投诉也会处理,最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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