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 正文

刑事案件第三人辩护词

  1. 律师面对铁证如山,且无任何从轻情节的刑事案件,怎么写辩护词?

律师面对铁证如山,且无任何从轻情节刑事案件怎么辩护词?

首先从程序上寻找办案机关是否有瑕疵,其次,根据案情,从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上进行分析,最后,从主观恶意,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情节、是否自首、立功、有无前科、是否被教唆、是否是从犯、胁从犯、是否赔偿损失等方面入手。如果是未成人犯罪,建议司法机关制作成长背景调查等措施。

进攻型辩护,就是程序辩。很多案子打眼一看没啥问题,把案卷多看几遍,在仔细研究实体法程序法的规定多少都能看出问题。另外,如果法上没有从轻减轻的情节,就从情理上论述。

在铁证面前,构成犯罪。有没有从轻情节,那就从认罪认罚角度和司法程序上寻找突破,替当事人谋取更有利的辩护。如果实在没有法理上的从轻,那就想办法从情理上寻找有利于被告的点。这也是法律赋予绿水的责任

刑事案件第三人辩护词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聘请,行使辩护权,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这是辩护人工作职责,应当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切不可因为没有从轻情节,而掉以轻心,随便应付。

无论碰上任何案件,律师都应当有话可说,而不能理屈词穷,保持沉默。如果觉得某个案件没有辩头,开始就不要这个案件,坚决不能接了,又不进行辩护。

就刚才所说的那种案件,律师并非不能发挥作用,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辩护。

刑事案件第三人辩护词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以攻为守,从法律程序上找公、检、法机关的瑕疵。

有时司法机关偏重于案件的实质内容,而忽略了小的细节,律师这时可以放大他们的失误,尽管无法改变案件的性质,但至少让他们在量刑时考虑做出些许让步。

二、挑出被害人的毛病,如果被害人本身有一定的过错,也可以适当减轻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刑事案件第三人辩护词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从犯罪嫌疑人糸初犯、偶犯、一时冲动、认罪态度好等多方面找出对其有利的理由,从情理上进行辩护。

所以,辫护词还是有法写的,关键是要找准突破口。

谢谢邀请!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的职责是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事实和理由。面对铁证如山,没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刑事案件,要从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酌定从轻情节进行辩护。例如:无前科,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或当庭认罪、(认罪认罚)等情节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