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个人离婚以后,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就是两个不搭嘎的人了。就是两个拳击手比赛完事以后,在裁判员的哨声停止,今后可能就不会再有你来我往的对战了。所以说夫妻生活只能是一种聚在一起是难舍难分,一旦分离那是永不相见。至于说那些浪漫的约会,至于说和平分手以后仍然还能我说我笑的握手言和。这都是电视剧上的那些并不现实的章节和插曲,我觉得现实生活中,不可能离婚的人看的那样的洒脱,想的那样的明白,两个人也不可能心中没有伤痕累累的厌倦,所以我说夫妻两个人离婚以后不相见才是一种安宁,不相见才是一种心静。
我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我单位的小明哥哥,跟老婆因为性格不合潇洒的分手了,分手以后两个人也没有孩子,自然就谁也不再联系谁了,可是这几天我单位的小明突然告诉我让我给他当挡箭牌。我说为什么他神秘地跟我说自己的前妻,这几天老来找他。总是嘘寒问暖,就有一种让人感觉到这个前妻心有所图的想法,碍于哥们儿的情面,没有办法我就把他的前妻挡在门外几回。他前妻反复来找他的目的,其实也就是想复婚的意思。但是,小明哥哥说离婚了,现在想起他都感觉到一种厌烦,真的没有再见的可能了。另外他感觉如果见到前妻总有一种别扭的感觉,总有一种赤裸裸的被人看穿的那种体验,所以说他干脆就不再相见了。
所有的男人可能都有一种心态,就是离婚了我就不会在见你了,其实约会见面那只是一种想回归的想法,大多数男人都是逃离出来的,谁还会自投罗网回去呢?所以说跟前妻约会最好别用这种方式,也是最好彼此渺无音信,这样对双方才是最好的一种放弃。
完全可以,夫妻离婚后就是两个单独的个体,身边环境变化后,人的心境也会不同。如果有机会,是可以约会的,更好的去认识对方,重新谈一场恋爱,会有更多的包容和更多的理解,说不定可以复婚,如果结婚时是有小孩的话,更加有利小孩的成长。
离婚后约会,约的一方有着不可描述的目的,认识一个女的因为男方出轨,然后离婚,离婚带着儿子,男的离婚后又结婚了,女的经常找前夫商量关于儿子的成长问题,后来才知道,女的借口商量儿子的事情想复婚。
这个问题问的有意思。
按理说,离了婚就不应该再有来往,更不应该再有牵连。
很多离婚不离家的前夫前妻之所以藕断丝连,并不是他们口中的因为孩子。
而是两个生活多年的人,突然失去亲密关系,一时难以适应。短期内又无法摆脱空窗期的寂寞,于是又厮混到一起了。甚至重新擦出爱的火花的也不少见。
还有就是,两个人一时冲动离了婚,后悔了又爱面子,一纸离婚书也割舍不了曾经的相爱。
夫妻原本就是合情合理的情人关系!
有了一纸婚约,就多了一个合法!
夫妻一旦离婚,只要感情还在约会就会有理由产生的。
***如情已断义已绝,自然不会再有约会!
夫妻离婚后只要情还在,断藕丝仍相连,新人之间一旦有点不合,旧情很容易复燃,约会就很容易产生!
所以自古就有那么一句话,宁娶死人妇不讨活汉妻那么一说!
第一就是可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律师朋友说他接到的咨询中,有位女士反映,他们的房产是婚姻两人共同出资购买的,当时由于某些原因,房产证只写了丈夫一人的名字。因为她丈夫在外面欠有赌债,她担心她丈夫是否会瞒着她卖掉该房产去还赌债或是挥霍掉。这种情况,律师也是建议她尽快起诉,***后申请法院对房产进行保全,这样他就处置不了房产了。
第二就是可以让对方少分偿还的房屋贷款及相应的增值。***如男方婚前按揭购买一套房屋,结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或是男方的收入用于还贷而女方的收入用于生活开销),如果双方闹矛盾要离婚,女方离家出走且拒绝偿还房屋贷款(或拒绝提供自己的收入用于生活开销),男方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一定会继续(独自)偿还房屋贷款。
根据中国目前的婚姻法规定,即使女方离家出走的这段时间都房贷都是男方承担的,女方也有权利要求分割一半及相应的增值。因此,很明显,双方离婚拖的时间越长,对男方越是不利。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确无和好可能,男方应尽早***。
这样看来,你老婆拖着不离婚,还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呢,拖着离婚自己就能得利。
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婚,等***判决联系不到也可以缺席审判你律师会告诉你流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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