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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诉讼离婚房产分割***

  1.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好?
  2. 夫妻和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好?

第一,如果双方能够协商,协商优先这也体现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原则。

第二,如果对房屋分割方案达不成一致意见,只能有法院判决分割,***在判决时会综合考量该房屋形成时间、出资比例、产权登记在何方名下,各方对房屋的贡献、对房屋的需求程度、未成年子女归谁抚养、居住情况综合判定房屋分配给谁。因此房屋怎么分割要依据个案的情况综合判定。

如果房子夫妻结婚婚前财产,那么房子归婚前产权人所有!如果房子是婚后财产,那么房子归夫妻共有财产,由夫妻双方所有,分配一般为均分当然遇到好男人的话房子也可能妻子所有遇到***的话房子可也能全归老公所有

夫妻诉讼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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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那么一般是一人一半,具体看双方诉求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是一方持有房产,给另一方折价款。如果两个人都想要房子,那么两人竞价,看谁价格高;如果两个人都不想要,那么将房子卖掉分钱。

双方能够好聚好散协商一致,怎么分都可以,可平分,可以一房多分,如果高风亮节甚至可以不要,如果争执不下,矛盾重重,那可谓是寸土不让,那就交给法律吧: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或者所有权让给一方,不要房子的另一方拿补偿款走人。

离婚房产作为婚姻的一部分,有人为此反目为仇,互相伤害,离了余生作为陌生人,有孩子的话,二人协调心平气和的分割,迖不到心平气和,作为男人我认为可大气些,不妨留给女人,毕竟是你孩子她妈,女人么也在争取利益的同时也不要太小心眼!好聚好散么,曾经结婚是奔着幸福去的,离婚也是为了奔着余生的幸福!不要带着怨恨离开,放过别人也是放过自己!各自安好!

夫妻诉讼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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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和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首先要知道,房产是结婚前购买的还是结婚后购买的,如果是结婚前个人购买的,是属于个人财产,个人所拥有,不予分割。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房产,是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离婚后要平均分割,房产分割时,需要多考虑孩子和女方

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对这些房产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可。

夫妻名下的财产,如为一方婚前全款所购买或以婚前存款所购买,且在出资方名下,则为个人财产;如为一方婚前贷款所买,婚后共同还贷,则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或者协议按照约定或者协议分割,没有的话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或者协议按照约定或者协议分割,没有的话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夫妻诉讼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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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名下的房产,则归子女所有,不参与分割;如果子女未成年,由于为纯获利行为,子女可以接受,房产归子女所有,但是监护人代为保管,可协商解决

朋友您好,谢谢邀请,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和子女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能不能分配,关键在于该房产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根据不同情形进行详细的分析。

1、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对于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在离婚时该对房产进行分配,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意见:

(1)应认定为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夫妻婚后购房并将名字登记在孩子名下时,夫妻双方并没有赠与给孩子的意思表示,那么赠与不关系不成立,虽然孩子是不动产登记簿上名义的所有人,但是该房屋的实际所有者仍是孩子的父母因此在夫妻没有明确赠与给儿子的意思表示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就该房产进行分配。

(2)房产属于孩子所有。夫妻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如果将所有权人登记在孩子名下的,应视为对还在的赠与,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夫妻任何一方在离婚时不得以孩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即便孩子未成年,那么如果是纯获利的行为,孩子可以接受。因此该赠与有效,该房产属于孩子所有,夫妻在分割财产时不能分割该房屋。同时根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管理,所以最后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代为孩子管理该房屋。

2、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产

如果是婚后夫妻购买的房子,不管该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还是男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的,该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屋可以进行分配,如果一方要房子,应支付房价的对半给另一方,如果双方都不想要该房子,则把房子卖掉,平分房款,但是再分配前应该将相应的贷款扣除。

以上就是关于登记在子女名下和夫妻名下房子分配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最后祝您生活愉快!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离婚时房产分割的问题,应当分两部分解答,一是夫妻名下的房产如何分,二是子女名下的房产如何认定。

1、夫妻名下房产

涉及类型以及相关婚姻法规定和司法解释繁多,宜分类讨论。参考《婚姻法》十七、十八条关于共同财产和一方财产情形的规定,以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等法规作如下分类:

(1)婚前买房

① 如果是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全部房款,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