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是抵押车,所以在购买后,车辆不能过户。如果抵押权人主张抵押权,那么购车合同就是无效的,即虽然花钱买了车,但车的所有权却不是购车人的。只有当抵押车的抵押登记注销后,车辆的权属变得清晰明了时,才可能真正意义上属于购车人可以做!
自民间借贷、银行分期贷款及各类***于几年之前风靡全国,随之众多抵押车主因无法到期还款付息,大量抵押车充斥市场,这也催生出抵押车市场。虽然抵押车的买卖存在较大的风险,但仍有大量的公司涌入从事抵押车辆销售业务。
就抵押车产生的原因而言,无非银行分期贷款和民间个人或机构抵押贷款而产生,而抵押车因为无法与当事人办理过户事宜,只存在使用权,而没有车辆所有权。我国《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为权利人所有。”
如果出现车辆被盗的情形,则无从追查,无法证明认定抵押车为本人的财物,此外未经车主本人,办理车险手续也不是那么顺当。就目前的环境而言,熟人也许能帮助解决此问题。
综上,抵押车的生意当然是可以做,虽然低价买入大量的抵押车,但再行高价销售,获利颇丰,但自己本人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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