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也就是说一名犯罪嫌疑人可以请一至二位辩护律师,最多不能超过二位。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如果以委托关系来算请的话,那只能是2个,其他回答都列出法条了,不多说。
还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先请两个,解除了再请,这种情况下,肯定超过2个律师。但是不能解除太频繁,否则办案机关可能会不接受新的律师。
第二种夸张点说,只要你有钱,你想请100个都没问题,方式就是组建律师团。委托两个律师作为辩护人,向公检法提交手续,其他律师作为顾问。
从法律角度讲刑事拘留37天是刑事律师最能发挥作用的关键时刻。从实际来看,确实又是刑事律师除了初步了解案情之外,只有一个代表亲属探望被刑拘嫌疑人的安慰作用。因为,刑事律师一看不到侦查案卷,二不旁听审讯,高墙面前无法起作用。
如果准备找律师,肯定是越早越好。尤其是刑事拘留后37天被称为辩护的黄金时间。当然也能理解家属的想法,如果37天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那不是白请律师,白花律师费了吗?其实不是这样的。
首先,公安机关把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准备报捕,那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一定犯罪事实了。这个时候,家属最多就是知道涉嫌罪名,其它的都是听说。而律师不一样,律师介入可以和办案民警沟通,了解一定的犯罪事实,根据案情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尤其是案件进入检察院,可以向检察官提请是否有逮捕必要性说明,和检察官进行充分沟通,作用非常大。
第二,如果家属等检察院是否批捕下来再请律师。检察院没有批捕,那样更好,犯罪嫌疑人自然需要释放。即便这样,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还可以再次报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律师介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困难就很大了,除非是羁押性必要审查,认为没有必要羁押,***取取保候审。否则,让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那不是检察院自己打脸吗?何况捕诉一体化,批捕了就准备起诉,取保难度很大。
所以,准备请律师,就早点请,早请有早请的好处。
律师在刑事拘留阶段介入是有必要的,首先是从嫌疑人处了解到案件的一些基本情况,可以部分缓解家属因未知及不确定的而产生的浓重焦虑感,其次,可以传达家属的关心,告知嫌疑人家中现状,减轻嫌疑人精神压力,帮助其调整情绪,最后,可以指导家属顾送钱物,满足其生活需求,如有与案情无涉的代办事项,亦可及时通知到家属,让家属代为处理。
亲人被刑拘后什么时候请律师最好
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反贪部门确定犯罪嫌疑人并将其关押至看守所后,不可能无限期地羁押。法律规定,侦查机关有最长30天的时间初步查清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在这30天的时间里,如果侦查机关搜集到了一部分证据,认为被关押的人确实有犯罪嫌疑,会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的期限最长是7天,因此加在一起的时间最长是37天。
在前30天里,刑事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在检察院审查是否要逮捕嫌疑人的7天时间里,律师会向检察院提交书面的法律意见,提出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理由,争取让检察院***纳律师意见,最终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最大限度、最及时地为被冤枉的当事人洗清罪名。所谓的37天“黄金时期”,就是这么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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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个时候最好搞清楚亲人犯的是什么事,一般小的案件,如盗窃、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建议不用请。经济案件可以请,这类案件审判时间长,律师可以在里面找出细节的问题。但是总体来说刑事案件请律师的作用不大,就是起到传话的作用,任何一个刑事案件,检查官法官都会认认真真反反复复的[_a***_],因为审判终身制,一旦出现问题,这辈子都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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