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港货物-> 外贸公司或者委托外贸公司办理进关手续-> 进口
备注: (1)外贸公司是指经国家经贸部或省、市级经贸委批准其有进出口商品经营和代理权的企业。
(2)所需通关单据:1)进口合同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海运提单 5)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 背书、传真空运单据换取) 6)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
2、从国外视同进口到保税区:
到港货物-> 保税区企业自行办理保税区海关备案手续-> 保税区仓库
备注: (1)海关备案是指进口商将进口的货物如实向海关申报,而无需加税和进口许可证。备案进区后的货物呈保税状态。
(2)海关备案所需提供的单据:1)进口合同(如国外卖方是本公司系统可免去) 2)进口*** 3)装箱单 4)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空运提单换取) 5)海运、空运提单 6)保税仓储进库登记簿
3、从保税区进口到国内:
保税区仓库内货物-> 保税区海关通关手续或保税区海关核销手续,海关通关手续->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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