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李涛律师观点:“离婚冷静期”针对的是冲动离婚 。婚***判决半年冷静期,这是在婚姻危机的情况下,为了家庭的和睦亦或是子女的健康成长, 给予夫妻双方冷静思考时间,看婚姻是否有修复的可能。针对冲动离婚的情况,法律公权力的介入,与当事人的独立思考相结合。
一、何为“离婚冷静期”?
所谓的“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家事审判员经过对相关材料审查并会见双方当事人后,区别是婚姻死亡还是婚姻危机,如果仅仅是婚姻危机,则着重于婚姻的修复,根据其婚姻时间长短,有无子女确定冷静期,冷静期的时间为2至5个月。
二、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法律渊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有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等改革目标的相关要求。根据此要求,建立“离婚冷静期”,符合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的要求,减少闪婚闪离现象。
并且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显然,“调解”有离婚“冷静期”的意思。过了“冷静期”双方仍认为没有在一起的必要,依旧可以再次向******离婚。
三、注意事项
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所有离婚者,比如:因为家庭暴力***离婚,很明显双方已无修复的可能性,感情早已破碎,给予“冷静期”无济于事,还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好的感受,并且很可能加剧家庭暴力行为,从而衍生其他损害。
对于一方要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形,法庭通常是判决不准离婚,且判决原告六个月内不得再***。这六个月可以等同于“离婚冷静期”。如果同时又适用“离婚冷静期” 就把时间拖的太长了 ,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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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只要对方不同意,***基本都不判,除非有婚姻法规定的特殊情形。
我觉得,法律给半年的冷静期有好处也有不好的地方。比如夫妻关系没有什么原则的大问题,可能真的就是因为一时赌气,互相怄气,谁也不肯认输,没有考虑清楚,一方就***到***了,而在法庭上,***一方态度不是很坚决,而对方也是不愿意离但态度上含混不清,离的态度勉强,对于这样的案子,***应该给双方一个冷静期。
凡是,对于那些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一方出轨不悔改,或家庭暴力、赌博、恶意欠债以及为了财产和争夺抚养权而拖延时间等情况,却又在***装可怜,装“感情好”,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而***一方对一些足以判离婚的证据又常常举证不利,这就给了对方机会,***基本也不判离婚,这对于***一方而言确实非常不利,也只能苦苦等候六个月。
对于后一种情况,在冷静期期间,要注意搜集证据,搜集对方的种种破坏夫妻感情的证据,同时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一旦遭遇家暴可以报警,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对方转移财产或有其他严重损害你人生或财产等重大情形,可以提前***离婚,***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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