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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能达到合同目的解除合同

  1. 农村买承包地还不到年限,如果国家修路占地是否可以终止承包合同?
  2. 补偿安置协议签了能反悔吗?

农村承包地还不到年限如果国家修路占地是否可以终止承包合同

如果你承包的土地没有到合同,可是此时国家正要修路的话,那么在这期间,你可以找你的承租人要你的赔偿损失因为修路会占到他的土地,想必国家会给一部分赔偿的,与此同时,你的租期又没有到同样也会有损失的。对此,,你可以根据你自己的实际情况找到共同商议你们之间的赔偿事宜即可。

毫无争议,土地是国家的,集体的,应该终止承包合同,土地证有者和承包者协商国家补偿款。党的好政策来了,借这题目,谈部分农村集体修路现状,国家拿钱修路,乡村见了路地基也头痛,原路基窄,修的水泥路宽,农民地里还有苗,怎样解决呢,让拿他的土地证,量一量,多的呢就算路,农村分地一般情况地多证少,确实占了,土地证上的地,乡村应该给一定的补偿,大部分百姓通情达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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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能达到合同目的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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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的第四款中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在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补偿。补偿的内容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在承包地遇到国家修路这种情况,属于情势变更,是可以请求人民***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双方可以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

最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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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土地不到年限,遇修公路可以终止合同吗?

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能达到合同目的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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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承包土地没有到年限,但是你的承包权,现在国家修路要征用你的土地,只是按相关规定赔偿。至于合同不存在什么问题,合同之内承包土地的人是你本人得到相关补偿,如年限到了,合同到期了,土地还是农村的所有人。


补偿安置协议签了能反悔吗?

***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签订了补偿协议,一般情况下就无法再反悔,因此被***人签订补偿协议一定要慎重。而按照相关规定确实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有是可以反悔的: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补偿协议

法律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未满十周岁”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的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由于这两类人不能正确认识法律行为的性质,即无法对法律行为进行认识和判断,所以法律规定这两类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或者效力待定的合同。为什么说是一般情况, 因为其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补偿协议,涉及到对房屋不动产财产权利的处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完成的行为,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处分权,该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