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是如下:
父母正在老去,孩子还未长大,离婚后,一方面父母操心自己没有归宿,另一方面,担心孩子没有一个完整的家,跟着爸爸,怕孩子受欺负,跟着妈妈,长远看,自己能力给不了孩子好的生活。
2没有退路。
大多数普通婚姻家庭中,车房是男方婚前买的,全职妈妈没有收入,离婚后给不了孩子好的生活,职场妈妈大部分是男方父母代管孩子,这种情况下,即使离婚,法院出于对孩子成长环境考虑,不会轻易更换孩子的成长环境,那么离婚,女方拿不到抚养权。且离婚后又能怎样呢?在娘家是亲戚,始终无依无靠,孤苦飘零,潜意识里面觉得忍一忍,孩子大了就好了。
3社会舆论压力。
婚姻本是两个人的事。离婚也是两个人的决定,可是离婚后,自己和家人会被亲友和社会的舆论带来压力。
4受虐倾向。
有这么一小部分是这样的,特别爱自己的丈夫,到了没有底线的那种。即使男人动手,女人也愿意默默忍受,只怕这个男人不要自己,抛弃自己。这种圣母型人格只会加剧男人的家暴次数和力度,不值得提倡。
最后,遇到家暴,大家要冷静对待,报警处理,保留证据。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不要让自己的软弱助长对方的气焰,任何时候,请记得保护好自己。
谢谢您的关注,我就是图中这个因生女孩被家暴致残的@山东杨晓红,我愿意回答您这个问题。
我会选择离婚的,只是不是现在。
我同意离婚的前提,是丈夫一家人把我打瘫后能主动承担责任,为我医好伤残的身躯。
我被打瘫痪事情发生在在2020年3月14日晚上10点钟,还被非法拘禁,得不到及时医治。
我的丈夫赵建华,在事发两个月后,于2020年5月18日向山东潍坊奎文区人民法院,提出来了离婚诉讼。
是以“感情不和”作为离婚理由起诉的,我肯定不会同意的。这就像公路上被违章车辆撞到昏迷,肇事司机车要一走了之,这换了谁,谁又愿意呢?
丈夫婆婆把我打瘫痪后,把我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以离婚的形式甩包袱,逃避法律制裁和救治义务。
而我因为被打致残,卧床不起。不能打工赚钱,生活都成问题,更是没有钱治疗瘫痪的身体。
逢到家暴属于女人三种情况不离婚。1:为了孩子,总之认为离了婚伤害最大的是子女。首先考虑老公再婚怕继母虐待自己的亲生骨肉,多数女人都有这个考虑法。2:男人有钱女人为了钱,或许他帮了她家一种受委屈的感恩。但也不排除为金钱享受舍不得离开,考虑到再找个没钱的怎么办?这类女人多数是享受主义者,宁愿挨打但离不了钱。3:女人所犯下的错理屈词穷,自己把理走的太偏,感觉自己种的苦果自己吞。关键女人离婚与不离婚,都与一个女方父母通情达理和搅屎棍子也有一部分关系。有的岳父母不问青红皂白火上浇油,这样的护犊子女人离婚率就高。有些明白事理家长怨谁就是怨谁,不护短不助长女儿任性,这样的教育子女离婚率就低。所以人一辈子不犯错不可能,能挽回的错都大度一点,所以家暴也不是单独形成,有些男人把女人当奴隶就应该离婚。但放着好好日子不过,胡闹胡来这样女人也该教训。
有的女人很传统,认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觉得离婚是一件伤风败俗的事。还有的女人一直无业,婚后依靠着男人生活,没生活技能,无房无钱,离婚后生活无着落,于是便忍气吞声,在离婚与不离婚之间徘徊不定,男人吃定了你,便肆无忌惮对其拳脚相向!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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