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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谈***

  1. 新城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疑涉事酒店离新城总部很近,家乡常州网民几乎一边倒痛骂:他给常州人丢脸丢大了,你怎么看?
  2. 律师给一些丧尽天良的被告代理是一种什么心情?

新城董事长王振华***女童疑涉事酒店离新城总部很近,家乡常州网民几乎一边倒痛骂:他给常州人丢脸丢大了,你怎么看?

你们没有思考过是家族斗争被套路这个话题?

虽然很狗血,但这种事情在豪门里不也是很正常吗?

理由

代理律师谈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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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晓松和王政华关系原本不融洽

2、新城内部条框过多限制王晓松的个人发展,阻碍王晓松的整体的布局

3、据小道消息,王晓松一直有拓展别的行业的想法,可一直得不到王政华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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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政华真是***幼童的话应该是很频繁的事了,怎么会因为这点低级的错误导致这么大的问题

5、据小道消息王政华和王晓松曾经有过共同小三,叫伏地

早晨路过新城开发的楼盘工地围挡大幅广告牌上打出关爱未成年人,感觉无比的讽刺!

代理律师谈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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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出名全靠***,出事前上海成功人士***,出事后江苏常州湖塘王某。***的事发生在上海,新城总部在上海。但是现在媒体人不去上海深挖事件原委,是否是初犯,是否有产业链,是否还有为人不知的其它密码。却一直在常州转悠,挖他的花边新闻,一些民间传说。摆明着就是转移视线,转移话题。

是的,难听死了,你搞小三大家还能宽容对待,你对女童做这事,也好算人吗?就是有这个变态爱好也要克制,你算是公众人物了,就要有超过普通人的操守,结果还不如普通人,你愧对家乡父老对你的房地产事业的支持。

王己加入了加拿大籍,并在上海永久居住,他己被外面的花花世界迷惑了心,王某某己离开常州十几年了,他已不是常州人了,不要把常州人联系在一起。他身上有十几个头衔,***部都一一跟他劈清了。

作孽哦,花甲之人,怎么能对九岁的女孩下得了手,孙女辈的人物了,抱在手里都应该疼爱的不得了。

别说一个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亿万里也不会出现一个这样的人吧,可偏偏就出现在一个据说市值3000亿的上市公司老总身上了。

真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了,一边做贡献,一边犯罪,两面人展现的淋漓尽致。

最关键的是,对小孩子下手,罪恶滔天,万死难辞其疚!

已经把人的底线刷出新高度!

别说丢常州人脸,江苏人脸了,那是丢祖宗十八代的脸,父母的脸,国家的脸,丢到全世界了,网络信息如此发达的时代,消息遍布世界各地了。

问我怎么看,没收作案工具是最基本的,更要查查这么多年他害了多少无辜的孩子,也要查查这条线路有多少人在犯罪,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如果查出不仅仅是这一件事,那么,全国人民不会答应的。

对于公司,有德着居之,这货不上路,公司当然不能让他管理了,不管怎么弄,他都应该下岗!毕竟公司和员工都是无辜的。

我们静待官方报道。

律师给一些丧尽天良被告代理是一种什么心情?

律师给一些丧尽天良的被告代理是一种什么心情?

对于标题提出的“丧尽天良”的人,在辩护人的这里,是不存在丧尽天良这一说的,作为一名有理性的辩护代理人,首先要考虑到的是,维护当事人(被告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管是丧尽天良、罪大恶极还是涉嫌犯罪轻微的被告人,都有需要维护合法权益的行为,所以,维护丧尽天良的人心态和其他当事人的心理不能有任何的差异,都应该用一种平常的心态对待他们。(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1. 法律代理,特别是法庭辩论工作,是把程序正义充分展现出来的一个过程,即便是丧尽天良的人,也要把丧尽天良的过程和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剖析出来,更好发挥出法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这跟悲剧(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的作用是一个道理。

2. 如果你是自己主动接受这个代理,我想你应该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心情应该很平常,就是自己接手的众多案子中的一个案子而已,要做的就是,本着对法律、对当事人负责的原则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3. 如果你是被指定代理的,而且又是一个极度感性的人的话,一开始可能情绪化,感情上会有一些波动,但无论如何,我希望你不会有“助纣为孽”的感觉,如果可以调整好情绪的话,及时调整到位,履行好工作职责后,再到法律关系之外进行道德申讨;如果实在调整不过来情绪,建议可以请辞指定代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