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原告方(本人或代理人)必须到庭,如果原告方在收到***开庭传票后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撤诉。被告(本人或代理人)可到可不到,如果被告方在收到***开庭传票后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离婚案件具有涉及身份关系的特殊性,离婚案件有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到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原告必须要到庭,被告可以不到庭。经过***传票合法传唤,可以缺席判决。被告认为他或者她不来,***就不会也不可能判决,所以不来。被告不到庭,失去了举证,质证,答辩的权利,对被告是相当不利的。一定程度上,导致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有较大的差距。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0041.html
上一篇
代理律师闲人有闲
下一篇
离婚的诉讼怎么举报有效